后勤经济实体机构设置及定岗定责 |
2017年03月17日 |
一、机构设置:
1.节能中心
主任:植仲培
电话:北校区:36317052 南校区:39328052
2.物业中心
主任:刘辉云
副主任:刘伟欣
电话:北校区:36206281 南校区:39328123
3.工程服务部
经理:李家运
副经理:刘业忠
电话:北校区:36204808 南校区:39328167
4.饮食中心
主任:剪晖
副主任:北校区:宋蓉华 南校区:范聪
电话:北校区:36207139 南校区:39328063
5.运输服务部
主任:吴山
副主任:区广海
电话:36206181
6.公寓中心
主任:崔益波
副主任:古文理 周国锋
电话:36206361
7.门诊部
主任:刘志林
副主任:北校区:杨春娜 南校区:吕慧
电话:北校区:36206728 南校区:39328055
8.文印中心
副主任(主持工作):何汉涛
副主任:曾文锋
电话:北校区:36206247 南校区:39328088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1.节能中心:负责全校的节能减排工作
设:主任:1人
2.物业中心:统一管理教学楼和科研办公楼,收发、文具仓库,协助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和设备维修。
设: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3.工程服务部:统一管理、经营校内外的土木维修、园林、经营全校的水电供应,包括水电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水电工程的施工,水电费用计算与收取等,统一管理。
设:经理:1人 副经理:1人
4.饮食中心:统一管理、经营南、北校区的餐饮服务业。
设:主任:1人 副主任:2人
5.运输服务部:做好学校运输服务。
设:经理:1人 副经理:2人
6.公寓中心:负责经营和管理北校区学生宿舍及相应的水电设备的维修以及学校的住宿接待和学校招待所的经营、管理。
设:主任:1人 副主任:2人
7.门诊部: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卫生保健及医疗、药费的报销等工作。
设:主任:1人 副主任:2人
8.文印中心(印刷厂):负责全校教学、行政文印及教材供应工作。
设: 主任:1人 副主任:1人
三、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利
1.职责
(1)组织管理和协调属下各单位的工作,努力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后勤服务,做好“三服务、两育人”的工作。
(2)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后勤管理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确保学校各种后勤服务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4)在搞好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本单位开展多种经营,增强经济实力,改善服务工作条件,增加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5)负责租赁或做好学校托管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6)负责制订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工作评估及相关的管理性文件。
(7)负责处理师生员工的投诉工作,化解矛盾,使师生员工满意。
(8)积极探索后勤服务改革的经验和具体做法。
(9)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合法经营。
(10)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工作。
2.权利
(1)代表乙方与学校签订后勤服务项目合同或契约,为学校提供后勤保障。
(2)对向学校租赁或受学校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有调配权和经营管理权。
(3)在不违反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对实体内的人员任免、辞退,具有决定权。
(4)在学校允许的范围内,对实体经营收入的资金有支配权,并代表属下员工向学校反映他们存在的问题和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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